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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勇岡
商会主席

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商会董事会,第一届董事会成员由商会创会会长郑勇冈提名、会员推荐、友好协商产生。

商会董事会由名誉主席、主席及7名董事组成。名誉主席为终身职位、主席由董事会成员轮值担任,每届两年。

商会董事会的职责
1. 制定和修改章程;
2. 任命和罢免商会会长;
3. 审议商会会长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4. 决定终止事宜;
5.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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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星
商会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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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艳江
商会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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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浩生
商会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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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春印
商会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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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琪
商会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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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开曦
商会董事